各单位:
省委高校工委拟于今年下半年评选200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。现将我校推荐参评200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1、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2、个人和集体的思想政治教育科研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选。
3、参评成果一般应是发表或出版的论文、论著。
4、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。
5、一个作者只限申报一项成果。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,本人可另申报一项成果。
6、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,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。
7、有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系列丛书,不作为整个系列参评,对其中相对独立的分册可申报参评;多卷本的科研成果,等全卷出齐后方可参评;列为国家、省部级的重点科研项目,其阶段性成果不参评;通俗读物、论文集、译著、工具书不作为专著参评。
二、评选标准
1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贯彻党的基本路线,政治观点和理论观点鲜明、正确;
2、密切联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,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;
3、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有创新,有独特见解,有较高的学术水平;
4、内容丰富,文风朴实,文字简洁流畅,说理透彻,结构严谨;
申报人政治、思想、品德和工作表现好,工作成绩较突出。
三、参评程序和要求
参评工作由个人申报,单位初审。由于我校只能申报5项,望各单位将初审后的1项参评成果及申报表各1式5份(其中须含原件1份)于2008年6月12日前,报送党委宣传部办公室(办公楼313房间)。逾期不报,视为自动放弃。
党委宣传部
二○○八年六月二日
200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申报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