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对毕业生工作的安排,图书馆决定: 1.自6月11日起,图书馆不再为毕业生办理图书借阅手续. 2.6月15日前,毕业生请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图书馆,以免为您办理离校手续带来不便. 3.自6月11日起,毕业生可以班级为单位,收齐借阅证,到图书馆401室集中办理离校手续. 图书馆 2008.6.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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