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经济学院党委宣传部主办
今天是:  
 ◆ 你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关于《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》的填写说明(处级干部用)
2010-03-11 阅读: 出处: 作者:组织部 编辑: [ ] [打印文章] [关闭窗口]
1、“主管负责人评语及考核等次意见”栏:党政正职可以相互给对方填写,所在单位对本单位处级干部工作的基本情况做综合鉴定,但不作等次评定。
2、“考核组织审核意见”栏和“单位负责人意见”栏各单位各部门暂时不填写,将由学校考核委员会统一填写。
3、“本人意见”栏:由被考核人在签名处签写个人姓名。
4、本登记表落款时间交表之前一律不填写,考核结束后由学校主管部门统一填写。

上一条:
下一条:

[ ] [打印文章] [关闭窗口]